精彩小说《我的味蕾,你的世界》,小说主角是季寻李默,文章充满激情,细节描写到位,一看就上瘾。小说内容节选兀自沉浸在发现宝藏的兴奋中:“季寻,你必须复出!有我帮你,有这手艺,东山再起,绝对不是问题!三年前那件事,就是个误会,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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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夜十一点,南城的老城区早已沉睡,腹地深处,只有几盏昏黄的路灯,
勉强勾勒出“青石巷”三个斑驳的字迹。我叫许知喃,
一个靠舌头和笔杆子吃饭的美食专栏作家。今晚,我是来寻味的。
我的新专题叫《城市消失的味道》,编辑下了死命令,必须挖出点不一样的东西。
我循着一个粉丝的私信,在青石巷里绕了三圈,才在巷子最深处,看到那点微弱的光。
没有招牌,没有吆喝,就是一扇半开的木门,门缝里溢出一点食物的暖香,
混着老巷子特有的潮湿青苔味,像一个沉默的邀请。我推门进去。店很小,只有四五张桌子,
一个狭长的吧台将小小的厨房和用餐区隔开。一个男人正背对着我,在灶台前忙碌。他很高,
很瘦,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和黑色围裙,身形挺拔,却透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孤寂。听到动静,
他转过身,一张清瘦的脸,下颌线分明,眼窝深邃,看人时眼神很静,很静。我的心,
在那一刻,漏跳了半拍。这张脸……太像了。像那个五年前,在佛罗伦萨的夕阳下,
笑着对我说“尝尝,这是我为你做的提拉米苏,里面藏着一个秘密”的男人,季寻。
可……又不像。眼前的男人,眉宇间堆积着化不开的疲惫和忧郁,
像被生活反复捶打过的模样,失去了光泽。而记忆里的季寻,是天才,是星辰,
是站在世界顶端都会发光的人。他的眼睛里,永远燃烧着火焰。“老板,还有吃的吗?
”我拉开一张椅子坐下。他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递过来一块小黑板。
上面用粉笔写着几样简单的菜式:阳春面、菜肉馄饨、酱油炒饭。简单到近乎敷衍。
我有些失望,但还是点了碗馄饨。毕竟来都来了。他转身进了厨房,动作干净利落,
没有一丝多余的声响。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的疑惑越加的沉重。五年前,
我和季寻在意大利有过一段短暂的恋情。他是去参加一个世界级的烹饪大赛,
我是去毕业旅行。我们在一家小酒馆因为一杯错误的基安蒂红酒相识,然后迅速坠入爱河。
那是我人生中最炽热的一个月,他为我做遍了托斯卡纳的美食,
他说他的梦想是打造一个前所未有的美食帝国,而我,将是他唯一的座上宾。后来,
我提前回国,他继续比赛。我们约好,等他载誉归来,就再也不分开。可我没等到他。
回国后不久,我意外得知了家中变故,父亲投资失败,公司破产,欠下巨额债务。
我疯狂打工,焦头烂额,与他断了联系。等我稍微缓过劲来,
却在美食杂志上看到了他的消息,天才主厨季寻,
在巴黎开设的顶级餐厅“LeFestin”(盛宴),一跃成为米其林三星,风光无两。
他是天上的星,而我,是地上卑微的尘埃。巨大的落差让我自惭形秽,
我删掉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像个懦夫一样,从他的世界里彻底消失了。三年前,
我已经是小有名气的美食评论家。一次偶然的机会,
我读到了一篇关于“LeFestin”的专访。照片上的季寻,意气风发,
对着镜头侃侃而谈他的“美食哲学”,精准、昂贵、完美,
像一座用金钱和技术堆砌的豪华宫殿。我看着那些繁复到失去食物本味的菜品,
看着他口中那些普通人永远无法企及的“盛宴”,心底涌起一股说不清的失望和愤怒。
这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季寻。
那个会在佛罗伦萨的菜市场为了一颗最新鲜的番茄和摊主磨半天嘴皮子的季寻,
那个会笑着说“食物的灵魂在于分享和爱”的季寻,已经死了。那一晚,我喝了很多酒,
用一个匿名的账号,写下了一篇评论。我给它起名,《盛宴的黄昏》。
我用尽了我所能想到的最尖刻、最犀利的词语,
将“LeFestin”从高高在上的神坛拉下,剖析它“精准”背后的冰冷,
“完美”之下的空洞。我写道:“主厨季寻,拥有上帝般的技艺,却丢失了厨师最宝贵的心。
这桌盛宴,不过是一场用金钱和虚荣堆砌的华丽葬礼,埋葬了食物本身。
”那篇文章像病毒一样传播开来,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引起了美食界的巨大震动。随后,
“LeFestin”被爆出后厨管理问题,被媒体口诛笔伐,最终,
季寻亲手打造的美食帝国,在开业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轰然倒塌。他破产,声名尽毁,
然后……彻底消失了。我从没想过,一篇评论能有这么大的杀伤力。
愧疚像毒蛇一样啃噬着我,我再也不敢用那样的笔风写字,
我开始转向挖掘那些平凡的、温暖的市井味道,像是一种赎罪。我以为,我和季寻的人生,
再也不会有交集。直到今晚。“馄饨。”他把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在我面前,
打断了我的思绪。白瓷碗里,十来个白白胖胖的馄饨,像小元宝一样卧在清澈的汤里,
撒着翠绿的葱花和金黄的蛋皮丝,几缕紫菜漂浮其上。香气很单纯,
就是最朴素的猪油和骨汤的香。我拿起勺子,舀起一个。皮薄馅大,菜绿肉红,隐约可见。
送入口中,轻轻一咬,鲜美的汤汁瞬间在口腔里爆开。肉馅紧实弹牙,
青菜的清甜中和了肉的油腻,恰到好处。但是……我皱了皱眉。味道很正,火候、调味,
都精准得像是用尺子量过。可就是觉得,缺了点什么。像一幅完美的素描,
线条、光影都无可挑剔,却唯独没有上色。他一直站在我对面,没说话,只是看着我,
那双沉静的眼睛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我放下勺子,想了想,说:“老板,
你这馄饨,手艺没得说。但是……是不是少了一点点胡椒粉?”他愣了一下。
我继续说:“白胡椒,不是黑胡椒。只要一点点,提一下肉馅的鲜味,
也能让汤头更有层次感。还有,汤里如果能滴两滴小磨香油,而不是普通的色拉油,会更香。
”他沉默地看着我,良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是吗?”那声音,低沉沙哑,
有着一种长久不说话的滞涩感。就是这个声音。我脑子里“轰”的一声,
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不会错的,就是这个声音。五年前,就是这个声音,
在我耳边一遍遍说着醉人的情话。真的是他。季寻。那个曾经站在云端的天才主厨,现在,
竟然在这个破旧的小巷里,给我煮一碗没有灵魂的馄饨。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
疼得快要窒息。这三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我……我再给你做一碗。
”他好像被我的话刺到了,转身就要去收我的碗。“不用!”我急忙按住碗沿,
“这碗就很好,真的很好。”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埋头,
一个接一个地把剩下的馄饨都吃完,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我怕我一抬头,眼泪就会掉下来。
结账的时候,我扫了墙上的二维码,付了钱,低着头想逃离这个让我喘不过气的地方。
“等等。”他忽然叫住我。我停下脚步,背对着他,不敢回头。“明天……还来吗?”他问,
声音里带着一丝微弱的,期盼。我的鼻子一酸,用力点了点头:“来。”2从那天起,
我成了这家无名小馆唯一的常客。我依旧没有和他相认。我不敢。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
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三年前那篇将他推入深渊的评论。我只能假装自己是一个普通的食客,
一个对他手艺有点挑剔的陌生人。而他,似乎也默认了这种奇怪的关系。他依旧沉默寡言,
每天只是站在吧台后面,等我点单,然后烹饪。但我能感觉到,他变了。第一天,
我再去的时候,点的还是馄饨。他端上来的馄饨汤里,果然加了白胡椒,滴了小磨香油。
那一点点的改变,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味觉的密码。整个碗里的味道都活了过来,
鲜美醇厚,暖意融融,从舌尖一直暖到胃里。我抬头看他,他正紧张地盯着我的脸。
我对他笑了一下,由衷地赞叹:“今天这个,完美。”他的嘴角,
似乎极轻微地向上扬了一下,虽然转瞬即逝,但那双死水般的眼睛里,终于泛起了一丝微澜。
从那以后,我的角色,就从一个食客,变成了一个“试味师”。他做,我尝。“老板,
今天的阳春面,面条劲道,汤头也鲜,但酱油的味道太单薄了,可以试试用两种酱油混合,
一种取其咸鲜,一种取其酱香,味道会更复合。”第二天,他阳春面的酱油果然换了配方。
“老板,你的酱油炒饭,火候一流,米饭粒粒分明,就是……有点太规矩了。炒饭的精髓,
在于一点点烟火气,锅沿可以烹一点黄酒,会有一种焦香。”再一天,他的炒饭里,
就多了一缕迷人的锅气。我用我最敏锐的舌尖,帮他寻找那些细微的、被他遗忘的味道。
而他,则用他那近乎恐怖的肌肉记忆和精准的技艺,将我口中的描述,分毫不差地还原出来。
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奇妙的默契。没有语言的交流,全靠一碗碗食物来传递。小馆的生意,
也渐渐好了起来。一些晚归的加班族,被这深夜里温暖的香气吸引,推门进来,
然后被一碗热气腾腾的食物治愈。“老板,你这馄饨越来越好吃了啊!”“这炒饭,
有我小时候我爸炒的味道!”每当听到客人的称赞,季寻都会下意识地朝我的方向看一眼。
那眼神里,有感激,有依赖,还有一些我读不懂的,更深沉的东西。
我也越来越沉溺于这种关系。白天的我是美食作家许知喃,晚上,我就是季寻的“舌头”。
我帮他找回味道,仿佛也是在弥补我当年犯下的错。在这间小小的,烟火气缭绕的馆子里,
昔日的情愫和今日的秘密交织在一起,愧疚感和被需要的满足感,像藤蔓一样将我紧紧缠绕,
让我无法自拔。我甚至开始有了一种错觉,也许,我们可以永远这样下去。直到那天晚上,
店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那是一个打扮精致的中年男人,戴着金丝眼镜,
一进门就用挑剔的眼光打量着这个简陋的小店。他叫李默,一个在美食圈德高望重的老前辈,
也是当年最早转发《盛宴的黄昏》,并对季寻口诛笔伐的评论家之一。我心里一紧,
下意识地想躲。李默却一眼就看到了我,笑着走过来:“知喃?这么巧,你也在这儿?
”我只能硬着头皮站起来:“李老师。”季寻正在擦拭吧台的手,停顿了一下,抬起头,
目光在我们之间扫过。“我听人说,这巷子里藏着一家神级小馆,味道绝了,就过来看看。
没想到能碰到你,”李默自来熟地拉开我旁边的椅子坐下,“看来传言不虚啊,
能让你许大作家流连忘返的,肯定不简单。”他转头看向季寻,推了推眼镜:“老板,
来一碗你们的招牌馄饨。”季寻没说话,转身进了厨房。李默看着季寻的背影,摸着下巴,
若有所思地说:“这老板……看着有点眼熟啊。”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怎么会,
”我强笑着说,“就是个普通的小店老板。”“不对,”李默眯起眼睛,“这身形,
这气质……尤其是他刚才拿刀的姿势,专业,太专业了。”馄饨很快就端了上来。
李默舀起一个,细细品尝,脸上的表情从漫不经心,到惊讶,再到震撼。
“这……这味道……”他放下勺子,猛地站起来,死死盯着厨房里季寻的背影,
声音都在发抖,“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突然冲到吧台前,对着里面大喊:“季寻!
你是季寻,对不对!”厨房里,季寻的身影僵住了。整个小馆,瞬间安静得落针可闻。
所有食客都停下了筷子,好奇地看着这一幕。季寻缓缓地转过身,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那双眼睛,又恢复了最初的死寂。“真的是你!”李默激动地拍着吧台,“你没死!
你还在这里做菜!这碗馄饨……这碗馄饨的味道,
比你当年在‘LeFestin’做的任何一道菜都好!这才是你该有的水准!
”季寻看着他,嘴唇动了动,却没发出任何声音。李默没察觉到他的异样,
兀自沉浸在发现宝藏的兴奋中:“季寻,你必须复出!有我帮你,有这手艺,东山再起,
绝对不是问题!三年前那件事,就是个误会,都过去了!”“误会?”季寻终于开口了,
声音嘶哑,“过去?”他慢慢地从厨房里走出来,一步一步,走到李默面前。
明明他比李默高出一个头,气势上却像个即将被审判的囚犯。“李老师,”他看着李默,
一字一顿地问,“如果我告诉你,我尝不出我自己做的菜是什么味道,你还觉得,
我能复出吗?”李默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你……你说什么?”“我说,
”季寻的目光扫过我,那一眼,刺得我浑身发抖,“我三年前就失去了味觉。
心因性味觉障碍。医生说,也许一辈子都好不了。”整个世界,仿佛都在那一刻,静止了。
我看着他,看着他那双空洞绝望的眼睛,听着他平静地陈述着这个残忍到极点的事实,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失去了味觉。一个厨师,失去了味觉。这比杀了他还残忍。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我。3李默走了,带着满脸的震惊和惋惜。
小馆里的其他客人也识趣地结账离开。狭小的空间里,只剩下我和季寻,
以及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默。他背对着我,站在原地,仿佛没有生命的雕像。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道歉?忏悔?在这样残酷的真相面前,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我的愧疚,像汹涌的潮水,快要将我溺毙。是我,是我亲手毁了他。毁了他的事业,
毁了他的味觉,毁了他的一切。而我,竟然还无知地,心安理得地,扮演着他的“救世主”,
享受着他那点依赖所带来的虚伪满足感。我才是那个最残忍,最可笑的人。“为什么不走?
”他忽然开口,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情绪。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夺眶而出。
“对不起……”我哽咽着,除了这三个字,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你对不起什么?
”他转过身,脸上带着一种奇怪的笑容,“你不是帮了我很多吗?我的‘舌头’。
”“舌头”两个字,他咬得特别重,像是在嘲讽我,更像是在嘲讽他自己。“季寻,
我……”我想告诉他,我就是那个写《盛宴的黄昏》的人。我想跪下来求他原谅。“许知喃。
”他却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猛地抬头,震惊地看着他。“很意外?”他扯了扯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