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夺我兵权后陛下哭着求我》,此文一直都是小编喜欢的类型,入坑不亏,主人公有侯景魏云魏福,是作者吟风辞月所写,无广告版本简述:这份“恩宠”,真是恰到好处。引领我的太监满脸堆笑,将我送到门口,便有宫里派来的管家和一众仆役跪地相迎。为首的老管家叫赵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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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去,京郊的夏日,热烈而漫长。我似乎真的成了一个闲散的富家翁。每日天不亮就起床,穿着一身粗布短打,戴着一顶破草帽,就在后院那片地上忙活。松土、浇水、除草,每一样我都亲力亲为。我的手掌,早已被刀柄和缰绳磨出了厚厚的老茧,如今又添了许多握锄头和镰刀的新茧。
赵全每天都会准时出现,给我送来冰镇的酸梅汤和精致的点心。他总是站在田埂上,看着我在泥地里汗流浃背,眼神里的轻蔑和放心与日俱增。
“侯爷,您这又是何苦呢?”他会用那种假惺惺的关切语气说道,“您金枝玉叶的身子,这些粗活,让下人来做就是了。”
我便会直起我那“老迈”的腰,用袖子擦一把脸上的汗和泥,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你不懂,赵管家。这土啊,有灵性。你亲手种下去的,和你看着别人种的,那长出来的味道,是不一样的。再说了,我这身子骨,就是个劳碌命,一天不动弹就浑身难受。”
说完,我还会故意捶几下腰,发出一连串的“哎哟”声。
赵全便不再多劝,只是笑着摇摇头,仿佛在看一个无可救药的老顽童。他每天都会将我的“农夫”行径,事无巨细地记录下来,通过秘密渠道送进宫里。我知道,在萧哲的案头上,我魏云的形象,已经彻底从一头盘踞北境的猛虎,变成了一只在后院刨食的土狗。
魏福也依计而来。他挑着两只巨大的粪桶,黝黑的皮肤和憨厚的表情,让他看起来和一个地道的庄稼汉别无二致。他成了我府上的“粪夫”,每天清晨来,傍晚走,从不与外人多言。只有在后院那间无人问津的茅房里,他才会飞快地向我传递一些外界的消息。
“将军,侯景已经到了北境。他一上任,就将您提拔起来的十几个校尉全都撤换了,换上了他从京城带去的一帮酒囊饭袋。”
“将军,朝中那帮言官,还在弹劾您,说您在北境十年,贪墨军饷,中饱私囊,让陛下彻查。”
“将军……”
每当这时,我都会打断他:“侯爷。叫我侯爷。还有,别急。”
我一边用葫芦瓢舀水洗手,一边淡淡地说道:“水至清则无鱼。侯景不换掉我的人,他怎么安心?朝中没人弹劾我,陛下又怎么会觉得自己英明神武,除掉了一个大奸臣?让他们闹,闹得越欢越好。记住,我们现在是看戏的,不是唱戏的。”
我的平静,渐渐安抚了魏福的焦躁。他开始学着我的样子,每天认真地挑粪、施肥,甚至还跟我学会了如何辨别韭菜和麦苗。
时间就在这日复一日的田园生活中流逝,转眼,便入了秋。院子里的黄瓜已经拉了藤,豆角也结了长长的一串。我亲手种下的第一批白菜,长得又肥又大。我特意挑了一颗最好的,让厨房炖了一锅猪肉白菜,还热情地邀请赵全一同品尝。
他看着我吃得满嘴流油、心满意足的样子,眼神里的最后一丝警惕,也终于烟消云散了。
然而,平静的日子,注定不会太长久。
这天下午,我正在瓜架下乘凉,手里摇着一把蒲扇,半睡半醒。府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喧哗。不多时,赵全便小跑着进来,脸上带着一丝古怪的神情:“侯爷,丞相……刘丞相来了。”
我昏昏欲睡的眼睛,瞬间清明了。
刘季?这只老狐狸,他来做什么?炫耀?还是试探?
我慢悠悠地站起身,故意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骨头发出一阵“噼啪”作响。“丞相大人怎么有空到我这乡下地方来?快,快请。”
我没有去前厅,而是让赵全直接把刘季引到了后院的菜地旁。我要让他看看,我如今的生活是何等的“惬意”与“堕落”。
刘季穿着一身锦绣绸缎的常服,与这满是泥土芬芳的菜地格格不入。他身后跟着两个随从,手里提着大大小小的礼盒。他一见到我,便拱手笑道:“哎呀,归义侯,好雅兴啊!满朝文武,都说您如今寄情田园,不问世事,本相起初还不信,今日一见,方知所言非虚啊!”
他的目光像蝎子一样,在我身上那件满是补丁的旧衣服和脚下的布鞋上扫过,眼底深处藏着一丝毫不掩饰的鄙夷。
“让丞相大人见笑了。”我哈哈一笑,热情地拉住他的手,往菜地里走,“我这儿也没什么好招待的,就是些自己种的瓜果蔬菜。来来来,你看我这黄瓜,长得多好,又脆又甜,比那宫里的贡品都好吃!”
说着,我随手从架上摘下一根顶花带刺的黄瓜,在衣服上擦了擦,就递到他面前:“尝尝?”
刘季的脸僵了一下。他养尊处优,何曾见过这般阵仗。他看着我手上还沾着泥土的黄瓜,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侯爷……这……本相还是喝杯茶吧。”
“诶,喝茶多没意思!”我仿佛没听懂他的拒绝,自顾自地“咔嚓”一口,咬下半截黄瓜,嚼得嘎嘣作响,“还是刚摘下来的新鲜!又解渴,又败火!”
刘季的嘴角抽搐得更厉害了。
我们就在田埂边的小石凳上坐下。赵全很有眼色地泡上了一壶好茶。
刘季呷了一口茶,终于说到了正题:“侯爷啊,您离开北境,也有两月了吧。说起来,还真是多亏了您啊。侯景将军去了之后,连连向朝廷报捷,说北境如今风平浪静,狼族被他治得服服帖帖,再也不敢南下一步。陛下龙颜大悦,前几日还在朝堂上夸赞,说侯将军真乃国之栋梁呢。”
来了。
我心中冷笑,脸上却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欣慰表情:“是吗?那可真是太好了!我就说嘛,侯将军年轻有为,熟读兵书,比我这个只知道打打杀杀的老匹夫强多了!有他在,北境无忧,大周无忧,我也就能安心地种我这几分地了。”
刘季眯着眼睛,紧紧地盯着我:“哦?侯爷当真这么想?我可是听说,侯将军一上任,就改了您当年定下的‘蛇盘七寸’防御阵法,说是太过保守,劳民伤财。他如今改成了‘长驱直入’,派了好几支精锐,主动出击,深入草原,说是要将狼族一举歼灭,永绝后患呢。”
我的心,猛地沉了一下。
蛇盘七寸,是我耗费五年心血,根据北境地势和狼族习性,独创的防御体系。它以长城为依托,层层设防,互为犄角,像一条盘踞的巨蛇,看似被动,实则能将任何胆敢深入的敌人,死死缠住,一口口吞掉。
而侯景那个蠢货,居然把它改成了主动出击?在茫茫草原上,跟来去如风的狼族骑兵玩对攻?他这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吗!
我的指甲,在袖中狠狠地掐进了肉里。但我脸上,依然是那副憨厚而钦佩的神情。
“高!实在是高啊!”我一拍大腿,赞不绝口,“我就想不到这么高明的招数!还是读书人脑子灵光啊!想当年,我只会傻乎乎地守着,等着狼崽子们来打。你看看人家侯将军,这才叫大将雄风,气吞万里如虎!刘丞相,你信不信,不出半年,侯将军就能直捣狼族王庭,活捉老狼王了!”
我的反应,再次出乎了刘季的意料。
他准备了一肚子的话,准备好了看我的嫉妒、我的愤怒、我的不屑。可他看到的,只有一个对军事一窍不通、只会盲目吹捧的乡下老头。他感觉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有力无处使。
他的表情变得有些索然无味。他或许觉得,我魏云,是真的废了。一个人的雄心壮志,可以被岁月磨平,被伤病磨平,也可以被安逸的生活磨平。在他看来,我已经被京城的富贵和安逸,彻底腐蚀成了一个废物。
“侯爷能如此深明大义,本相就放心了。”他站起身,意兴阑珊地准备告辞,“本相就不多打扰侯爷的雅兴了。告辞。”
“丞相慢走,有空常来啊!下次来,我这萝卜就该熟了,给您拔几筐带回去!”我热情地将他送到门口,看着他那辆华丽的马车消失在路的尽头。
直到再也看不见,我脸上的笑容,才一寸寸地冷了下来。
当晚,魏福再次出现在密道里。他的脸上,带着前所未有的凝重和愤怒。
“将军!”他一见到我,就压抑不住地说道,“出事了!侯景那个蠢货,派出去的三支先锋部队,每支五千人,深入草原三百里,已经……已经有七天,杳无音讯了!”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
来了。
比我预想的,还要快。
“消息可靠吗?”我沉声问道。
“绝对可靠!是我安插在军中的一个老部下,拼死送出来的消息!他说,侯景封锁了消息,谎报军情,跟朝廷说的是三路大捷,斩敌数千!可实际上,那三支队伍,一万五千人,连同三个他最信任的京城将军,恐怕……恐怕已经全军覆没了!”
我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脑海里浮现出的,是一万五千个鲜活的面孔,他们都是我北府军的精锐,是我带了多年的好兄弟。如今,就因为一个草包的愚蠢和傲慢,他们成了草原上的孤魂野鬼。
一股滔天的怒火和彻骨的悲凉,在我胸中翻腾。
但我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睁开眼,眸子里已经恢复了古井无波的平静。
“还不够。”我缓缓地说道。
魏福一愣:“将军,这还不够?那可是一万五千条人命啊!”
“对那位陛下而言,不够。”我的声音冷得像冰,“一万五千人,在他眼里,只是一个数字。只要边境的烽火还没烧到长城,只要狼族的大军还没兵临城下,他就不会承认自己错了。他只会和侯景一起,把这件事压下去,把这口黑锅,想办法扣到别人头上,甚至……扣到我头上。”
我看着窗外,秋风萧瑟,吹得树叶沙沙作响。
“等。”我吐出一个字。
“北境的第一场雪,就快下了。雪一下,草原上的牛羊就会缺少草料。饥饿的狼,才是最凶猛的狼。老狼王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侯景主动送上门的一万五千份‘大礼’,只会让他的胃口变得更大。”
我的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让兄弟们,把刀磨快点。等雪落满长城的时候,就该我们这些看戏的,上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