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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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爆单惊魂“叮!您有新的外卖订单!”李明远猛地拍向电动车仪表盘,

塑料外壳发出不堪重负的咯吱声。正午十二点的日头把柏油路烤得滋滋冒白烟,

他额头上的汗珠刚冒出来就被热风卷走,在蓝色工装后背洇出大片深色印记。

“红烧肘子盖饭加双蛋,加急!”他念叨着订单信息,车把猛地一拐,

轮胎在地面划出尖锐的摩擦声。后视镜里,写字楼玻璃幕墙反射的阳光刺得人睁不开眼,

而手机APP上的订单提示还在疯狂跳动——系统显示他同时接了十七单,

配送时间全挤在半小时内。“老天爷,这是要把人榨干啊!”李明远咬牙拧动车把,

电动车像泥鳅似的钻进车流缝隙。路过街角那棵老槐树时,

他习惯性地抬头看了眼树杈间的鸟窝,这是他跑单两年来养成的怪癖,

总觉得多看两眼能攒点运气。就在这时,一道刺目的白光突然从云层里劈下来,

精准地落在老槐树上。李明远只觉得眼前一白,耳朵里像塞了团棉花,

紧接着整个人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掀飞出去。在空中翻转的瞬间,

他还不忘死死攥紧外卖箱——那里面可是有顾客加了三块钱小费的加急单。“砰!

”后背撞上硬物的剧痛让他眼前发黑,鼻腔里瞬间灌满了泥土和青草混合的腥气。

等他挣扎着坐起来,才发现自己正趴在一片凹凸不平的黄土地上,外卖箱摔在旁边,

箱盖敞开着,那份红烧肘子盖饭撒了一地。“我的肘子……”李明远心疼地直抽气,

刚想爬过去抢救,突然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僵在原地。没有车水马龙,没有高楼大厦,

放眼望去全是低矮的土坯房,房顶上盖着层层叠叠的茅草。

几个穿着粗麻布短打的汉子扛着锄头从身边走过,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什么怪物。

更诡异的是,不远处的土路上,

一个穿着青色长袍、头戴方巾的书生正骑着一头瘦驴慢悠悠地晃过,

驴脖子上的铜铃叮当作响。李明远使劲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疼得龇牙咧嘴。这不是梦!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蓝色工装,又摸了摸口袋里的智能手机——屏幕已经摔裂了,

右上角还显示着“38℃”的高温预警。“那个……老乡,

”他试探着朝一个扛锄头的汉子喊道,“请问这是哪儿啊?我好像迷路了。

”汉子停下脚步,上下打量着他,眉头皱得像个疙瘩:“你这身奇装异服是啥来头?

说话也怪里怪气的。这儿是顺天府大兴县地界,离城还有十里地。”顺天府?大兴县?

李明远脑子里“嗡”的一声,这不是明朝的地名吗?他小时候跟着爷爷看过不少古装剧,

对这些名字还有点印象。“那……现在是哪一年啊?”他声音都开始发颤。

“洪武二十五年啊,”汉子像看傻子似的看着他,“连年号都不晓得,

莫不是从山里跑出来的野人?”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

李明远一**瘫坐在地上,感觉天旋地转。他一个21世纪的外卖小哥,

居然因为接了个加急单,被雷劈到了明朝?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一队穿着铠甲、腰佩长刀的士兵骑着高头大马冲了过来,为首的那个络腮胡军官勒住缰绳,

居高临下地喝道:“那穿蓝布衫的汉子,在此鬼鬼祟祟做什么?”李明远吓得赶紧爬起来,

脑子里飞速运转。古装剧里都说,见到官差得下跪?他犹豫了一下,

“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结结巴巴地说:“大……大人饶命,我……我是良民,

就是……就是不小心摔了一跤。

”络腮胡军官狐疑地盯着他的工装:“你这衣服是何物所制?看着倒像是绸缎,

却又如此古怪。”“这是……这是新式布料,叫涤纶!”李明远脱口而出,

说完就后悔了。涤纶?明朝人哪懂这个。果然,军官脸色一沉:“满口胡言!

我看你定是奸细,来人,给我拿下!”两个士兵立刻翻身下马,

架起李明远的胳膊就往马背上拖。李明远吓得魂飞魄散,拼命挣扎:“大人!我真是良民啊!

我会做红烧肉!我还会修电动车……不对,我会修马车!”军官闻言愣了一下,

似乎对“红烧肉”这个词产生了兴趣:“哦?你还会做菜?”“会!特别会!

”李明远赶紧点头如捣蒜,“我做的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保证您吃了还想吃!

”军官摸了摸络腮胡,眼珠转了转:“正好县太爷今晚要宴请贵客,府里厨子手艺平平。

你若真有本事,做道菜来尝尝,若是合我口味,便饶你这奸细之罪。”李明远心里松了口气,

看来这军官是个性情中人,还挺好忽悠。他拍了拍胸脯:“保证没问题!

不过……我得要口好锅,还有酱油、冰糖、八角……”他一边报着调料名,

一边被士兵推搡着往前走。路过摔碎的外卖箱时,

他偷偷把那部摔裂的手机塞进口袋——说不定以后还有用呢?

骑在马上的军官看着他的背影,低声对身边的亲兵说:“此人衣着古怪,言语奇特,

定不简单。先带回县衙看管,待我查明底细再说。”亲兵拱手应道:“是,张百户。

”李明远哪里知道,自己这一去,不仅要给明朝县太爷做红烧肉,

还会搅得整个大兴县鸡飞狗跳。他更没想到的是,自己那个摔裂的智能手机,

居然成了改变他命运的关键。第二章红烧肉风波大兴县衙的厨房闷热得像个蒸笼,

李明远系着块粗麻布围裙,正对着一口黑黢黢的铁锅发愁。“大人,这锅不行啊,

”他用手指敲了敲锅沿,“太薄了,容易糊底。还有这灶台,火力太猛,不好控制。

”站在一旁的张百户不耐烦地踹了踹灶台腿:“这可是县太爷专用的铁锅,你还想怎地?

赶紧做,要是耽误了太爷宴请贵客,我扒了你的皮!”李明远不敢再啰嗦,

赶紧挽起袖子忙活起来。他让厨房杂役找来五花肉,用温水仔细清洗干净。

看着那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自从穿越过来,

他还没吃过一顿饱饭呢。“拿刀来。”他朝杂役喊道。杂役递过来一把锈迹斑斑的菜刀,

刀刃钝得像是块铁片。李明远试着切了一下,结果五花肉只被划了道浅浅的印子。

“这刀能砍柴吗?”他哭笑不得。张百户在一旁看得不耐烦了,

从腰里拔出佩刀“哐当”一声扔在案板上:“用这个!”那佩刀寒光闪闪,锋利无比。

李明远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拿起刀,手起刀落,五花肉被切成大小均匀的方块,

边缘整整齐齐。“好刀工!”旁边的杂役忍不住赞叹道。李明远得意地扬了扬眉毛,

这可是他当外卖小哥前,在餐馆后厨练了三年的基本功。他把切好的五花肉放进冷水锅里,

加入姜片和料酒——虽然没有现代的料酒,用绍兴黄酒代替也凑合。“大火烧开,

撇去浮沫。”他一边念叨着步骤,一边用勺子把锅里的血沫舀出来。

旁边的张百户看得一头雾水,忍不住问道:“这肉直接煮不就行了?费这劲干啥?

”“大人有所不知,”李明远一本正经地解释道,“这血沫要是不撇掉,肉就会有腥味,

影响口感。做美食,就得讲究精益求精。”张百户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眼睛却一直盯着锅里的肉,鼻尖微微抽动着,似乎已经闻到了香味。等肉煮得差不多了,

李明远把肉捞出来沥干水分。接着,他在铁锅里放了点猪油,等油化开后,加入两勺冰糖。

“这又是做啥?”张百户好奇地问。“炒糖色,”李明远一边用铲子翻炒着冰糖,

一边解释,“这样做出来的肉颜色红亮,看着就有食欲。”只见冰糖在油里慢慢融化,

从透明变成浅黄,再变成深褐色,最后冒出细密的泡泡,散发出一股焦甜的香气。

李明远赶紧把五花肉倒进锅里,快速翻炒起来。“滋啦——”五花肉碰到热油,

立刻发出诱人的声响,表面迅速挂上了一层漂亮的琥珀色。“好!

”张百户忍不住拍了下手。接着,李明远又加入葱段、姜片、八角、桂皮,翻炒出香味后,

倒入适量的黄酒和酱油。他特意多放了点酱油,心里盘算着——这古代没有味精,

只能靠酱油提鲜了。“再加没过肉的热水,大火烧开,然后转小火慢炖。”他盖上锅盖,

长长地舒了口气。厨房里顿时安静下来,只有锅里咕嘟咕嘟的声响,

还有那越来越浓郁的肉香。张百户和杂役都站在灶台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锅盖,

仿佛那里面藏着什么稀世珍宝。“还有多久能好?”张百户忍不住又问,喉结上下滚动着,

明显是馋坏了。“最少得炖一个时辰,”李明远看了看天色,“慢工出细活,

好东西都是熬出来的。”张百户虽然心急,但也只能耐着性子等着。

他让杂役搬了张凳子坐在厨房门口,名义上是看守,实际上就是想第一时间闻到肉香。

一个时辰后,李明远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肉香瞬间弥漫开来,

整个县衙仿佛都被这香味笼罩了。锅里的红烧肉色泽红亮,汤汁浓稠,

每一块肉都吸足了酱汁,看着就让人垂涎欲滴。“成了!”李明远拿起勺子,

小心翼翼地把红烧肉盛进一个白瓷盘里。张百户三步并作两步冲过来,

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塞进嘴里。那肉一进嘴就化了,肥而不腻,咸甜适中,

浓郁的肉香在舌尖上炸开,让他忍不住闭上眼睛,发出满足的喟叹。“好吃!太好吃了!

”他含糊不清地喊道,又夹了一块塞进嘴里。“大人,

这可是给县太爷准备的……”李明远赶紧提醒道。张百户这才回过神来,

恋恋不舍地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角的油:“算你小子有点本事。赶紧把菜端去正厅,

要是能让太爷和贵客满意,我保你没事。”李明远小心翼翼地端着盘子,

跟着一个衙役往正厅走去。一路上,他能感觉到不少人投来好奇的目光,

还有人偷偷吸着鼻子,显然是被红烧肉的香味吸引了。正厅里,

大兴县知县王大人正陪着一位身穿锦袍的中年男子说话。那男子气度不凡,虽然穿着便服,

但眉宇间透着一股威严。“王大人,听闻贵县近来颇有政绩,尤其是在兴修水利方面,

成效显著啊。”锦袍男子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浮沫。王知县连忙拱手道:“不敢当,

都是托了朱大人的福。若不是您上次在巡抚面前举荐,下官也得不到这个机会。”就在这时,

李明远端着红烧肉走了进来。那浓郁的香味立刻弥漫了整个大厅,朱大人的鼻子动了动,

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了那盘菜。“王大人,这是……”王知县也愣了一下,

他记得今晚的菜里并没有这道红烧肉。不过看到那诱人的色泽和闻到那扑鼻的香味,

他也来了兴致:“哦,这是下官特意让人准备的一道家乡菜,名为红烧肉,

想请朱大人尝尝鲜。”他示意李明远把菜端到桌上,然后拿起筷子,

恭敬地对朱大人说:“朱大人,您尝尝?”朱大人也不客气,夹起一块放进嘴里。瞬间,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嗯?这味道……绝了!肥而不腻,咸甜适中,

比宫里御厨做的还好吃!”王知县没想到这道菜居然能得到如此高的评价,顿时喜出望外,

也赶紧夹了一块尝尝,果然是美味无比。“这菜是谁做的?”朱大人问道,

目光落在了旁边的李明远身上。王知县这才注意到李明远,见他穿着古怪,

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你是何人?”李明远赶紧躬身行礼:“小人李明远,

是……是张百户举荐来的厨子。”张百户?王知县看向门口,

正好看到张百户鬼鬼祟祟地往里面张望。他顿时明白了,肯定是张百户搞的鬼。

不过既然朱大人喜欢这道菜,他也不好发作。“李明远?”朱大人打量着他,

“你这做菜的手艺,是从何处学来的?”李明远心里咯噔一下,

总不能说自己是从21世纪穿越过来的吧?他眼珠一转,

编了个瞎话:“小人……小人是祖传的手艺,家传的菜谱里学的。”“哦?祖传菜谱?

”朱大人来了兴趣,“那你还会做别的菜吗?”“会!”李明远赶紧点头,

“小人还会做糖醋排骨、鱼香肉丝、宫保鸡丁……”他一口气报了十几个菜名,

都是现代常见的家常菜。朱大人听得眼睛越来越亮,这些菜名他闻所未闻,

听起来就很有食欲。他看向王知县:“王大人,此人是个人才啊。我看不如这样,

让他跟我回府,给我做几天菜如何?”王知县哪敢不同意,

连忙点头哈腰道:“能为朱大人效劳,是他的福气。”李明远心里乐开了花,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啊!跟着这位看起来身份不凡的朱大人,总比在县衙里当囚犯强。

他赶紧躬身道:“小人愿意追随朱大人!”朱大人满意地点点头,

又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好,那我们现在就走,

我还等着尝尝你说的那些菜呢。”就这样,李明远稀里糊涂地跟着朱大人离开了大兴县衙,

坐上了一辆豪华马车。他不知道的是,这位朱大人可不是一般人,而是当今圣上的嫡孙,

皇太孙朱允炆!而他更不知道的是,这道红烧肉,不仅改变了他的命运,还将在不久的将来,

影响整个大明王朝的走向。第三章皇太孙府的新奇事马车行驶在石板路上,

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李明远撩开车帘一角,偷偷打量着外面的景象。

顺天府的街道比大兴县城繁华多了,两旁店铺林立,行人往来不绝,

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一派热闹景象。“李师傅,”坐在对面的朱允炆微笑着开口,

“你刚才说的那些菜,听起来都很新奇。那个……鱼香肉丝,是用鱼做的吗?

”李明远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回太孙殿下,鱼香肉丝里没有鱼。”“哦?

那为何叫鱼香肉丝?”朱允炆好奇地问。“这……”李明远挠了挠头,

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大概是因为它的味道和鱼香很像吧。

这道菜主要是用猪肉丝、木耳、胡萝卜丝做的,再配上特制的调料,酸甜可口,很下饭。

”朱允炆听得津津有味,连连点头:“有意思,有意思。那宫保鸡丁呢?

”“宫保鸡丁是用鸡肉丁、花生米、干辣椒做的,麻辣鲜香,是道下酒菜。

”李明远一边说,一边咽了咽口水,他自己都有点馋了。两人一路聊着菜,

不知不觉就到了皇太孙府。府门高大雄伟,门口站着两队侍卫,个个身材魁梧,眼神锐利。

李明远跟着朱允炆走进府里,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庭院深深,雕梁画栋,假山流水,

亭台楼阁,简直比他在电视里看到的还要漂亮。路边的花圃里种着各种各样的花,香气扑鼻。

几个穿着华丽服饰的丫鬟和小厮低着头匆匆走过,看到朱允炆都恭敬地行礼。“李师傅,

你就先住在这里吧。”朱允炆指着一间厢房说,“府里的厨房你可以随便用,

需要什么调料尽管跟管家说。”“谢太孙殿下。”李明远连忙行礼。朱允炆又叮嘱了几句,

就被一个太监叫走了,说是有要事禀报。李明远打量着这间厢房,虽然不大,

但收拾得很干净,一张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有一个衣柜,应有尽有。

点可怜的行李——其实就是那件摔裂的智能手机和几枚现代的硬币——放进衣柜里,

然后就迫不及待地跑去了厨房。皇太孙府的厨房比大兴县衙的可气派多了,宽敞明亮,

厨具齐全,各种调料琳琅满目。李明远围着灶台转了三圈,眼睛越睁越亮。

青花瓷的调料罐里装着花椒、茴香、桂皮,墙角的陶缸里泡着绍兴黄酒,

案台上摆着新鲜的时蔬和刚宰杀的鸡鸭鱼肉。“这条件,能开个小饭馆了!

”他搓着双手嘿嘿直笑,突然瞥见窗台上摆着个黄铜火盆,里面还剩着些炭火。

他灵光一闪,从怀里掏出手机——屏幕裂得像蜘蛛网,好在还能开机。“还有三格电!

”李明远激动得差点蹦起来。他小心翼翼地把手机放在火盆边烤着,

自己则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先做个鱼香肉丝给朱允炆开开眼!他让杂役找来猪里脊肉,

用刀背拍松了切成细丝。府里的菜刀比县衙的快多了,切起肉来“当当当”响,

引得几个老妈子扒着门框偷看。“小李师傅,这肉切这么细做啥?

”一个胖老妈子忍不住问,她在府里当差三十年,从没见过这么切肉的。

“切细了才入味儿。”李明远头也不抬,往肉丝里撒了点盐、料酒和淀粉,抓匀了腌着。

这淀粉还是他刚才翻箱倒柜找着的,据说是南方运来的贡品。接着他把木耳泡发,

胡萝卜和青椒切成丝。最关键的是调鱼香汁——生抽、醋、糖、料酒按比例混合,

再兑点水淀粉。他一边调一边念叨:“一勺糖,两勺醋,

生抽半勺不能多……”旁边的杂役看得直咋舌:“做菜还要数着放?”“那可不,

”李明远得意地扬下巴,“这叫科学配比,多一分则咸,少一分则淡。”等油烧到七成热,

他“哗啦”一声把肉丝倒进锅里,铁铲翻飞得像蝴蝶穿花。肉丝很快变成了粉红色,

他赶紧盛出来控油。再倒点油,爆香葱姜蒜和泡辣椒,把胡萝卜丝、木耳丝倒进去翻炒,

最后放肉丝和调好的料汁。“滋啦——”酸甜的香气瞬间炸开,杂役们忍不住咽口水。

李明远掂着锅颠了两下,锅里的菜像跳集体舞似的翻了个身,看得众人惊呼连连。“成了!

”他把菜盛进白瓷盘,红的胡萝卜、黑的木耳、白的肉丝裹着亮闪闪的汤汁,

看着就勾人食欲。刚端出厨房,就撞见朱允炆带着个穿绿袍的小太监过来了。